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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外人员来校进出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编辑:学保处  点击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

校外人员来校进出手续的通知

     严格遵守校外人员来校进出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强化门卫工作管理,再次向全校教职工强调校外人员进出事项。内容如下:

1、 校园为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来访校领导时,须先与学校办公室人员取得联系,经电话核实完毕后,方可持访客登记单入校。

2、校外人员来访教职工时,必须在门处进行登记,持访客登记单入校。

3、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上级领导检查及主管单位来校办公等情况除外。

4、学校上课期间,一般不允许学生家长进校来访,如有急事,联系学生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持访客登记单入校。其他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5 学生持假条出入门规定: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正常操课期间校门实行学生凭假条(退学、开除学生需出示相关手续)出入门制度,其它时间(放学、周末)学生出入需出示相关证件 进出大门要推车慢行,并将车辆放在指定区域位置。

6、在校从事服务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将从3号门进出,下午6:00整3号门执行只出不进管理,车辆行人进校请走正大门。3号门不得放行服务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校园。

7、学校培训鉴定等部门联系的外来参加考试或培训人员到校,学校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在保卫处报备,并办理进校手续及出入临时证件(增盖保卫处公章方可生效)。

5、对于不配合学校门卫进出管理规定者,核实情况后将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及部门目标考核办法执行,并上报督查办。

                       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