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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副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02-27   编辑:能源工程专业部  点击量:
 

第一条  教学副主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协助专业部主任工作。分管教学与教研、科研工作。安排、实施、布置本专业部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范围内事务。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条  负责制订有关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参与制订本专业部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

第三条  负责对教学工作的布置、检查和总结。组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同行的反馈意见。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课程质量要求分配调整教师教学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相应进修送培计划。负责教师业务考核,提出教师推优评先、职称评聘的意见。

第五条  负责提出专业建设,开发计划,拟定专业的课程计划、教改计划和实施计划。确定教师课程安排和外聘教师人选。

第六条  拟定教研、科研计划,主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组织教研、科研成果申报,总结教研、科研经验,并提出奖励办法,决定奖励对象。

第七条  负责系的资料建设与资料管理,负责安排课外办班的课程、教师和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协助党、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系主任安排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