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办法》(宁人发〔2003〕32号)的规定,宁夏工业学校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调入及新入编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共计20人,现已经顺利完成聘用合同鉴证工作。
上一条:宁夏工业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档竞聘办法》及《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征求意见座谈、讨论会
下一条:我校2017年职称申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