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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编辑:组织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专业部、处(室):

根据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2017年新入编在岗教师;

2、首次注册因故“暂缓注册”,于2017年已经符合注册合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3、首次注册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于2017年注册前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4、首次注册中“低证高聘”的在编在岗教师,于2017年注册前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

二、注册时间:即日起至2017927日止;

三、确认点确认时间2017928日;

四、确认点:人力资源处办公室(中心楼A504室)

五、有关要求

(一)确认时教师需携带的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因评职称上交的教师只提供复印件,还未取得的教师此项无需提交);

3、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近5年)或教师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专业技术职称聘书;

(二)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确认点签字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附件:

一、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通知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技术培训(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