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部(院)、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 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晋档晋级办法>的通知》(宁工校发[2018]1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晋档晋级竞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职数分配情况:
(一) 专业技术五级职数5个。
1、校领导分配1个职数
2、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技师学院,分配3个职数。
3、处(室)
党政办公室、总务处,分配1个职数。
(二) 专业技术六级职数8个。
1、专业部(院)
旅游管理专业部、经贸管理专业部和现代纺织与能源建筑专业部,分配6个职数。
2、处(室)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分配2个职数。
(三) 专业技术七级职数8个。
1、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汽车工程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和现代纺织与能源建筑专业部,分配5个职数。
2、处(室)
工会、学生处、组宣处和图书信息管理中心,分配3个职数。
(四) 专业技术十级职数11个。
1、专业部(院)
旅游管理专业部分配1个职数,机电工程专业部分配3个职数,现代纺织与能源建筑专业部分配2个职数,汽车工程专业部分配1个职数,技师学院分配1个职数,经贸管理专业部分配1个职数。
2、处(室)
学生处分配1个职数,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分配1个职数。
(五) 专业技术十二级职数30个
1、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分配5个职数,技师学院分配5个职数,经贸管理专业部分配7个职数,旅游管理专业部分配1个职数,汽车工程专业部分配2个职数,现代纺织与能源建筑专业部分配4个职数。
2、处(室)
党政办公室分配1个职数,督查考核办公室分配1个职数,教务处分配1个职数,人力资源处分配1个职数,招生就业处分配1个职数,财务处分配1个职数,
(六) 自聘教师初级职数5个。
1、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和经贸管理专业部一起竞聘,共分配4个职数。
2、处(室)
财务处分配1个职数。
二、有关要求
即日起按照职数分配情况,组织符合晋档晋级竞聘条件的教师按照《关于印发< 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晋档晋级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核印证材料并打分,跨专业部、处(室)的要合并一起组织竞聘,8月25日前将竞聘打分排序情况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
附件:《关于印发< 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晋档晋级办法>的通知》
宁夏工业学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