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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晋档竞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3   编辑:组织人事处  点击量:

各专业部(院)、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 《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晋档竞聘办法》>的通知》(宁工校发[2019]26号)精神,经市有关部门核准岗位职数、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晋档竞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分配

(一)职称聘任

1. 高级职称(专技七级)

(1) 处(

招生就业处、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分配1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能源工程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分配1个职数。

2. 中级职称(专技十级)

(1) 处(室)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各分配1个职数;教务处分配2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机电管理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经贸管理专业部,各分配1个职数;技师学院、能源工程专业部,各分配2个职数。

3. 初级职称(专技十二级)

(1) 处(室)

财务处分配1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汽车工程专业部、电商创业中心,各分配1个职数;能源工程专业部分配2个职数;经贸管理专业部分配3个职数。

(二)晋档

1. 专技五级

(1) 处(室)

总务处、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督查考核办,分配2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分配2个职数,能源工程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经贸管理专业部、技师学院,分配3个职数(其中旅游管理专业部不超过2个)。

2. 专技六级

(1) 处(室)

校领导分配1个职数;组织人事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招生就业处,分配3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汽车工程专业部、机电工程专业部、旅游管理专业部,分配6个职数。

3. 专技八级

(1) 处(室)

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分配1个职数;校史校志编纂办公室分配1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经贸管理专业部,各分配2个职数;技师学院、电商创业中心,各分配1个职数。

4. 专技九级

(1) 处(室)

团委分配1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旅游管理专业部、能源工程专业部、技师学院,各分配1个职数;机电工程专业部分配2个职数。

5. 专技十一级

(1) 处(室)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各分配1个职数;团委分配3个职数。

(2) 专业部(院)

机电工程专业部分配10个职数;经贸管理专业部、能源工程专业部,各分配9个职数;技师学院分配5个职数;旅游管理专业部、汽车工程专业部,各分配1个职数。

二、有关要求

(一)即日起按照职数分配情况,组织符合晋档晋级竞聘条件的教职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晋档晋级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核印证材料并打分,跨专业部(院)、处(室)的要合并一起组织竞聘

(二)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聘任,申报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晋档竞聘资格。

(三)12月6日(本周五)12:00前将考核打分排序情况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宁夏工业学校2019年申报晋档晋级人员名单



     

宁夏工业学校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