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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9   编辑:组织人事处  点击量:

各专业部(院)、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预通知(石教体通〔201987精神,现就做好2019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在929日(星期下午16:00前提出书面申请,各专业部(院)、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李俏老师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在930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至组织人事处。其中,纸质材料包括符合业绩条款的申报材料和其他符合《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宁工校发〔201925号)的印证材料。

(三)竞聘考核

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组织人事处将组织竞聘考核打分、排序、公示。打分期间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

二、年限要求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在201312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在201412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等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1231日。

三、论文要求

论文需提供知网、万方网、龙源网、维普网等网站检索的结果及知网论文查重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并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加大论文网络核查、数据检索和查重力度,在知网、万方网、龙源网、维普网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送审未通过的,不得提交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会。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对论文的认定,除公开刊物(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含以前规定的相关刊物)外,其它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专刊(辑)和论文集等各种刊物,一律视为增刊,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

、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审验近5年(2014-2018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不少于396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32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审验近4年(2015-2018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不少于324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08学时。

、其他

(一)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程序及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附件:1.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宁夏工业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

      3. 《任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课程)登记表》

 4. 《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情况证明模板》




宁夏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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