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宁夏工业学校教师培训告知书
全体教师:
为规范我校教师培训活动,特将外出培训、校外下企业实践、校内培训实践具体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外出培训
1、纳入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及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求的培训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相关培训
由专业部(院)统一提交申请,教务处审核,并交主管校长审批。
2、教师培训结束后及时上交外出培训心得体会及结业证书复印件至教务处。
3、培训结束后在本教学团队或者全体教师会上进行汇报讲座或者上移植课(二级培训),并上交讲座或移植课教案、PPT等资料。 (同一部门多人同时参加一次培训活动,推荐一名教师进行汇报,其他教师在教研组内结合学科特点进行汇报交流。)
二、校外下企业实践
1、下企业实践前由专业部(院)统一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工业学校教师校外企业实践申请表》和《教师下企业实践任务书》。
2、企业实践结束后,撰写《教师下企业实践过程性记录单》《宁夏工业学校教师校内外培训实践报告》。
三、校内培训和实践
开展校内培训(二级培训除外)和实践活动时,专业部(院)领导应定时进行跟踪督导,教务处、督察考核办开展不定时随机督查。活动结束后,参培教师上交培训心得体会或培训成果。
四、纪律要求
1、所有外出学习人员应严格执行《宁夏工业学校财务报销规定》,按照学习、培训文件上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行程,不得提前出发,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不得绕道其他地方,不得借学习培训名义外出旅游,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将做违纪处理。相关费用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
2、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参加人员有将优秀资源共享的责任和义务。教师要整理外出培训相关资料,将课程安排,学习纸质、图片、视频等资料及时与其他教师共享。
3、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树立艰朴、勤劳、好学、钻研、善于表达的良好作风,在用车、住宿等方面,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把学校有限的经费用在关键的地方。
4、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迟到、中途或提前离开。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此告知书作为培训、下企业报销使用,特此告之。
培训、下企业教师签字:
教务处
年 月 日